8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有钱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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莲都区高龄补贴发放政策标准来了
年龄划分、补贴金额、发放时间
(资料图)
一次讲清楚!
为全面落实民生政策,扎实推进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工作,根据丽水市民政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文《关于印发丽水市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丽民〔2023〕18 号),2023年4月份起,莲都区户籍高龄老人补贴统一由区民政部门负责发放,丽水经济开发区高龄老人补贴由南明山街道民政办负责发放。
发放对象高龄老人补贴分为高龄津贴和高龄一次性奖励金。
高龄津贴发放对象:具有莲都区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。
高龄一次性奖励金发放对象:具有莲都区户籍或在丽水市级、莲都区级行政、事业、企业单位离退休的非丽水籍,达到90虚岁或100虚岁的老年人。
发放标准(一)高龄津贴标准。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60元;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;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(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)。高龄津贴发放从老年人年满80周岁当月起,至老年人辞世当月止。
(二)高龄一次性奖励金标准。达到90虚岁的老年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;达到100虚岁的老年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。
发放程序(一)高龄津贴发放。不需要老年人及其家庭申请,由“浙里康养”系统自动生成发放名单,有异议的可向乡镇(街道)提出,由村(社区)调查核实后,报区民政部门审批补发。高龄津贴采取社会化发放,原则上发放到具备金融功能的社保卡中。
(二)高龄一次性奖励金发放。莲都区户籍老年人信息由乡镇(街道)审核报送,非本市户籍老年人信息由企业、行政、事业单位审核报送,每年第一季度报送至民政部门审批生成发放清册。高龄一次性奖励金采取社会化发放,原则上发放到具备金融功能的社保卡中。
发放时间(一)高龄津贴。每月20日前生成发放名单,月底前发放到具备金融功能的社保卡中。
(二)高龄一次性奖励金。每年第一季度经民政部门审批生成发放清册,发放到具备金融功能的社保卡中。
其他如有不明,请来电咨询,联系电话:0578-2601113; 办公地点:莲都区民政局220办公室。 作者:区民政局 范伊卉